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3〕1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鼓励学生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发挥其激励作用,现就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符合资助条件的2012、2013、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已获得过该项资助的除外)。
二、论文资助条件
申请资助的论文须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最新版)或论文被SCI、EI、CSCD、SSCI、A&HCI、Medline、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收录证明),且申报者为第一作者和署名第一单位为贵州师范大学。
三、资助金额
学术论文发表的实际版面费,最高资助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四、申报时间
2015年6月1日—7月3日。
符合资助条件而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申报者,可延期参加下一次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申请表》(此表可以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导师确认、签字,报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并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送研究生院学生科。
(二)研究生院审核并经公示后公布获得资助的名单。
(三)获得资助者按财务报账要求整理好票据,经研究生院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处报账。
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生科,电话:86761740。
附件1.《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资助基金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