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2015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8-04-25   


2018424日上午,学院在花溪校区公共教学楼GJ6302教室召开2015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学院党委书记吴波、院长潘弘、副院长文永辉、党委副书记欧秀松、系主任余华、谢海燕、实习指导老师以及部分行政教辅老师出席本次大会。学院2015级全体本科生参加。动员会由2015级辅导员王建勇主持。

会上,副院长文永辉对本轮实习工作的总体部署进行了介绍,并根据学院安排提出了实习要求。他指出,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的毕业实习时间从57日至715日,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的形式进行,学院为每一位参加实习的同学安排了指导老师。他强调,老师和同学们必须重视实习期的工作,每位同学必须本着求真务实作风进行实习,确保毕业实习的高质量和真实性。

副书记欧秀松就实习期间应注意的文明礼仪进行了培训。他要求同学们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注意自身形象和学校形象,时刻保持虚心学习的良好习惯。

学院2014级学生刘念、刘琳结合自己实习的经历和心得体会与2015级的同学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刘念告诉同学们实习与学习须两不误,注意团队意识和工作纪律,珍惜团队学习的情谊。刘琳提到,要妥善做好实习安排的准备,摆正自己的位置和定位,勤学好问。

2015级学生代表赵钦发言,他表示会秉承学院一贯的毕业实习的良好学风,注重虚心请教、认真负责的工作原则,并努力完成好各项实习任务。

党委书记吴波结合学生实习期间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和安全事项进行了动员。他强调,同学们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的秘密,规范自己的言行,以诚待人、虚心请教,禁止从事与实习无关的其他事情。他要求,同学们要严格自律、认真对待实习,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加强团结,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高度警惕,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确保实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学院领导和指导老师加大对实习的指导和检查,保障同学们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院长潘弘作实习讲话。她回顾了20159月本届学生进入学校学习时的情景,遥看时光如梭、弹指一挥间,近三年的本科学习已成人生回忆,希望同学们学会珍惜过去,同时勉励大家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要求同学们在实习期间端正态度、严以律己,切实做好实习准备,期望同学们务必按照学院本科毕业实习的总体安排扎实完成实习任务,通过实习真正达到自我提升、展示风采的目的。

会议结束后,实习指导老师与学员进行交流。

本次本科毕业实习动员大会旨在让学生清楚本科毕业实习的重要意义和目的,明确在实习过程中应遵守的纪律,有助于毕业实习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