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2017年遴选2016级“厦门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通知”》(教务字〔2017〕33号)精神,5月8日,学院对刘久愈等5名同学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成绩进行审核,根据英语成绩及平均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刘久愈、江蓉及沈逸麟等三位同学通过学院审核。
公示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0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学院教学管理科进行反映,联系电话:83227225。
已通过学院审核名单如下:
姓名 | 年级 | 高考英语成绩 | 是否补考 | 大学第一学期英语成绩/年级排名 | 平均成绩 | 年级排名 |
刘久愈 | 2016级 | 122 | 否 | 85/第19名 | 87.3 | 1 |
江蓉 | 2016级 | 115 | 否 | 90分/第4名 | 85.9 | 3 |
沈逸麟 | 2016级 | 98 | 否 | 90/第5名 | 85.6 | 7 |
法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