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支振锋教授莅临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以《人工智能是法律上的“人”吗?》为题开展“思雅论坛”学术讲座。讲座由院长李运才主持,学院师生代表300余人参加。
支振锋教授基于全球人工智能立法的重要关切与未来趋向的考察,以法律主体制度的核心内涵和法理框架为立论基础,指出无论是作为具身智能,还是作为离身智能,人工智能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都应根据自由意志、有限实体和可社会性相统一的法律主体理论框架来进行判断;主张从人工智能的实质、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实践、规律等角度,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既不符合基本法理,也不具备实践上的可能性。
与会师生一致表示,支振锋教授学术报告的严谨性与前瞻性,对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审一校:田巧芝
二审二校:罗中亚
三审三校:李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