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研通字[2025]3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各方面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推免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三、接收计划
学科类别 | 接收专业 | 接收计划人数 |
法学 | 法学理论 | 1 |
经济法学 | 1 |
四、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获得所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二)复试时间
复试采用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1.笔试(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法学院9328室
2.面试 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下午14:00
地点:法学院9328室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专业能力测试)100分、面试100分。复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任一部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录取
(一)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
2.2026 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未解除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4.体检不合格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拟录取。
(五)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
八、复试费用
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复试费等由考生自行解决。
九、咨询
(一)电话
研究生管理科:0851-83227226
(二)网站查询
考生可登录“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网”查询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网址 http://fxy.gznu.edu.cn/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29日
一审一校:陈 萍
二审二校:罗中亚
三审三校:潘 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