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吴建雄教授应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邀请,在花溪东校区法学院举行题为“《监察法》修改的若干问题”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教师与研究生到场聆听。讲座由潘弘主持。

吴建雄教授介绍了《监察法》修改的大背景,从政理、哲理、法理三个维度展开分析了《监察法》修改的基本原理,强调要坚持以政治为统领、以人民为本位、以问题为导向、以系统为理路的《监察法》修改基本原则,从修改的总体情况及新增强制措施等方面阐释了《监察法》修改的重要成果。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吴教授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
本次讲座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吴教授的精彩讲座为法学院师生在《监察法》领域的研究打开了思路、拓展了视野。
一审一校:田巧芝
二审二校:卫 欢
三审三校:潘 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