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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与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共建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24-12-06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院学生实践能力12月3日,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华老师一行赴丹寨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约暨揭牌仪式。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安黔参加签约仪式并致辞,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欧秀松出席并讲话,法学院副院长余华出席。

双方在人才培养、司法调研等方面各具优势,将开展进一步深化合作,推进司法实践和教学科研资源深度融合、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一审一校:罗正颖

二审二校:余  

三审三校: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