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 日下午,第二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在法学院三楼会议室召开。会上,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蒋雪明对此次巡察提出工作要求,巡察组副组长王少怡传达了中央、省委、校党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巡察组组长巴建伟宣读了巡察通知并作巡察动员讲话;法学院党委书记吴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蒋雪明同志对做好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坚决落实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以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正确看待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二是落实责任,配合开展好巡察各项工作,把巡察工作抓紧抓实;三是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巡察工作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做好巡察工作。
巴建伟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政治巡察的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四个落实”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切实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要严守巡察纪律,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完成。
吴波同志表示,学院党委坚决贯彻落实校党委巡察工作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巡察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断推进自我革命,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推动学院和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二巡察组将在法学院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851-83227400,邮箱:gznuxcb@163.com;信访接待窗口设在学校行政楼5楼517室;在信访接待窗口和学院接待室门口旁设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巡察组主要受理学院党委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四个落实”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学院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学院科级干部、支部书记、系主任、党代会代表、两代会代表、教师代表等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