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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来校交流

发布时间:2015-11-14   


11月13日上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李哲副院长一行到我校交流访问,在法学院9328会议室开展交流会。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院长潘弘、副院长李运才、院办参加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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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会上,李哲副院长介绍了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环境、专业质量、就业情况、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等相关信息后表示,本着交流学习的态度,希望能够从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学习一些办学方面的经验。

潘弘院长对李哲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详细介绍了法学院的发展历史、办学特色、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介绍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以培养优秀基层法律人才为定位目标,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强调基础性、突出专业性、增强实践性、培养创新性,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坚持“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实行校内导师加校外导师的双导师制,通过举办法律文化节、建设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举措,力争为贵州省内外培养优秀的基层法律人才。

蒙黎明书记概括了法学院的办学宗旨,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人才。指出,同为历史悠久的综合性大学的年轻学院,两个学院有很多相似之处,很有交流探讨价值。随后就李哲提出的法律专业就业问题、少数民族学生管理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李运才副院长就办学定位、学科建设、培养方案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补充说明。

李哲副院长一行表示收获很大,希望能把一些经验运用到即将进行的“十三五规划”及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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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李哲副院长一行参观了法学院正在建设的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