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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持续建设计划

发布时间:2015-09-02   


法学院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后,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我校实际进行建设,明确目标与标准,并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教学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形成自身办学特色:(1)凸显人才培养的“区域性、民族性”特色。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在课程设置和研究方向上力求体现出一定的区域性和民族特色;(2)加大对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优化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加大了实践课程教学的比重;(3)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与实务部门共建“卓越法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推行“校内外双导师”培养制度,有效的提高了研究生的专业理论水平与实践操作能力。

但是,由于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时间不长,在今后的建设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强化:一是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师资结构亟待优化;二是缺乏成熟的学术团队,重大科研项目有待突破;三是第一志愿的录取率较低,选拔渠道有待拓宽;四是“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的人才培养机制还需完善,研究生学术训练及创新能力的培养还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实务部门导师的遴选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六是教学管理数字化建设尚需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法学院将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和建设: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

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至今,尚不足五年,整体师资结构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加强现有师资培养的基础上,引进有高级职称的优秀博士,不断优化导师队伍,提高整体师资队伍实力与水平,实现本学位点办学条件和水平的跨越。

2.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提升整体科研水平

近五年来,本学位点狠抓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仅研究生指导教师承担各类科研课题共计3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项目2项,省级项目16项。但在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方面尚未有突破,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较少。为了促进本学位点持续有效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科研奖励力度,完善导师科研考核制度,结合地方特色,整合优势资源,形成有特色的科研团队,力争重大项目的突破,让综合学术能力有较大的提升。

3.改进招生选拔工作,提高生源质量

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拓宽选拔渠道,营造公平环境,重视资格审查,严格考试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

以“高层次和创新性”为核心,充分发挥卓越法学研究生创新基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健全“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逐步构建典型疑难案件研讨机制、案例教材出版机制、法制讲座机制、法制专题调研机制、课题申报、联合攻关机制等,多层次全方位互利合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

本学位点重视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但总体来看,研究生科研项目申报积极性和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级别不高。在接下来的建设中,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设置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申报科研项目和参加导师科研项目研究,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国际视野,为研究生搭建学术创新平台,充分利用卓越法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使学生在实践中进行科研训练,把理论学习与创新研究有机结合起来。

5.完善“双导师”制度,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作用

通过贵州省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或以学术讲座等形式,让实务部门导师更多地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校外导师的遴选、管理与考核制度。

6.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数字化建设

依托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全面推进法学硕士教学管理数字化建设,全面实现管理数字化。

法学院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