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认定工作,较全面的掌握我校教师科研状况,现将 2021 年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我校在编在岗的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批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完成的哲
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
告、获奖成果等均在需要登记范围)。
二、补报成果
时间范围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可进行补报,老师需在成果前备注“2021年补报”。
三、登记方式及要求
2.录入截止日期为即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3.教职工登录“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后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导入或新增科研项目、成果并提交。教职工按照本通知《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要求》(附件 1)中的要求进行登记。不按要求登记的,一律退回修改。
4.个人申报提交完成后,由各学院、各单位科研秘书登录该系统进行初步审核,并向社科处提交。
5.有关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使用和录入的问题,请先仔细阅读《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使用手册》个人版和科研秘书版,若还有问题的请与社科处成果科联系。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重视 2021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工作,组织、督促老师及时完成登记工作,避免因未按时登记影响审核。
2、请各位老师做好意识形态自查和自审工作,做到无意识形态问题,无学术不端行为,否则查实将按相关文件制度严肃处理。
3、科研秘书需尽职尽责,严格初审,认真核查科研项目、成果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材料上传是否完整。同时各学院、各单位务必做好教师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审核工作,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汇总表》(附件 4)。
联系电话:项目问题咨询项目科:83227127
成果及系统问题咨询成果科:83227126
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登记要求
2、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使用手册(个人版)
3、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使用手册(科研秘书版)
4、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