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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云岩区人民法院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创新基地

发布时间:2014-05-16   


    为推进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司法机关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5月15日下午,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院长潘弘、副院长文永辉、学科主任文建明、谢海燕、办公室主任苏醒、党委秘书张盈盈等一行到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云岩区人民法院举行“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创新基地”的挂牌仪式,并就人才的培养开展调研。

    在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饶红焰、副检察长徐辉、党组副书记但海斌、政工科、办公室等领导出席调研座谈会。会议饶红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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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红焰检察长对法学院一行表示欢迎,指出云岩区人民检察院是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实习基地,在2013年双方签订了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创新基地的协议,在前期沟通合作基础上,检察院召开了专题党组会,指定包括副检察长、中层干部和检察官在内的5名同志担任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的指导老师,协助法学院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潘弘院长感谢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对共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师大法学院的办学历史和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的基本情况。并指出自2007年签订司法实习基地和2013年签订卓越法律人才战略协议以来,前期双方深入合作和交流,取得了相应成效,希望双方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探索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有效模式,希望通过此次交流活动,着重了解司法实务部门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为下一阶段人才培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蒙黎明书记谈到此次活动的目的也是法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活动之一,即法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到司法实务部门走访,调研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希望司法实务部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便于学院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副检察长许辉、党组成员韩仕兰、党组副书记但海斌及参与活动的检察官等从毕业班学生实习情况和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角度分别发言,分析了当前司法实务部门所需人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参与和支持师大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在云岩区人民法院,云岩区人民法院院长郑炳州、纪检组长冉春、执行局局长向阳、副院长谭琳、副院长戴峥嵘等领导出席调研座谈会。会议郑炳州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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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炳州院长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人才需求角度,对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创新基地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应充分认识卓越法律人才与一般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上的区别,卓越法律人才应当是复合型人才和创新性人才,在具备一定专业功底前提下,应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增强对国情的认识,从基层实务部门实践入手,强化在具体实务工作中基础技能训练;二是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将具体典型案件的开庭放到高校模拟法庭中进行,学生现场体验真实审判程序,针对案情学生与审判员、律师互动,法官对学生进行现场指导,让学生真正掌握实际办案的程序和环节。

    其他领导及法官都分别就实习生实习阶段出现的问题和如何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提出了诸多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纷纷表示将协助法学院建立行之有效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路径。

    此次活动的开展,为法学院下一步较好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抓好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的教学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