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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遴选2016级学生参加“厦门大学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7-05-08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2017年遴选2016级“厦门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通知”》(教务字〔2017〕33号)精神,5月8日,学院对刘久愈等5名同学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成绩进行审核,根据英语成绩及平均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刘久愈、江蓉及沈逸麟等三位同学通过学院审核。

公示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0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学院教学管理科进行反映,联系电话:83227225。


已通过学院审核名单如下:

姓名

年级

高考英语成绩

是否补考

大学第一学期英语成绩/年级排名

平均成绩

年级排名

刘久愈

2016级

122

85/第19名

87.3

1

江蓉

2016级

115

90分/第4名

85.9

3

沈逸麟

2016级

98

90/第5名

85.6

7


法学院

2017年5月8日